娄底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14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来源:娄底人力资源考试网时间:2014-02-18
⑵面试评委设7人,不设单位评委。
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⑷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⑸面试成绩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出综合成绩后及时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体检标准按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入围对象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递补不超过二次。
(五)考察
组成专门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聘用对象: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违法违纪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
市水利局将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娄底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底市水利网》进行为期7天公示。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水利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纪律要求
报名者要严格遵守报名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名规定。凡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市水利局公开招聘考试。